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投融资体制改革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负责本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社会资金等重要经济总量及资源的平衡、整合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协调市发改委安排市财政在本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本区区级财政政府投资项目。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核算制度;依法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五)收集、整理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依法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统筹管理本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各街道统计业务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系统包括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及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龙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龙华区价格认证中心3家下属事业单位。系统总编制数62人,实有人数44人。具体如下:
1.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2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2. 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7人。
3. 龙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
4. 龙华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3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实施改革攻坚,争做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2、坚持规划引领,在新常态下提升发展质量;3、狠抓投资带动,释放跨越式发展的强大活力;4、突出服务发展,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体系。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85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560万元。
2017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部门预算支出85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1万元、公用支出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7452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预算8560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9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745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队伍建设、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购置、 信息宣传印刷费、档案管理、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维护费,修缮费和信息网络购建费。
2. 战略规划与实施经费385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运行分析PPT制作费、总部经济政策宣传,相关规划编制及相关课题研究费用。
3.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督查及项目业务培训等。
4. 评审管理事务经费7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建设项目管理专家咨询、岗位培训及项目专家评审等相关支出。
5. 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发展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升级及维护。
6. 物价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民办学历学校收费审查事项服务费。
7. 节能减排工作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相关培训课题研究、循环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评审、委托相关机构评审工作。
8. 专项统计业务经费48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业务培训、数据录入处理工作、各类专项统计工作、统计刊物、年检等资料编印、统计对象清查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
9. 统计管理事务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宣传工作、相关课题调研、统计员之家运行。
10. 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经费283万,主要用于经济性调查工作、社会性调查工作、临时性调查工作。
11. 价格认证工作经费122万元,主要用于价格业务培训、资料印刷费及业务书籍报刊订阅、业务专家评审、公车改革拍卖评估、价格鉴证系统维护。
12. 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奖金发放。
13.计划生育奖励金和考核奖7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
14. 预留机动经费60万元。
15.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各类项目的资助及配套奖励
16. 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总部企业扶持。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办公设备3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万元,车辆数量2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本级和3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共有1个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龙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保洁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