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龙华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公安分局 日期:2018年02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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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数据统计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华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B座,邮编:518110,电话:0755-85135054,电子邮件:longhua110@szga.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审查机制,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通过龙华区政府在线、新闻媒体、分局微博、微信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市民办事窗口平台,以及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两微”推送、“110宣传日”、“警察开放日”等形式进行公开,辖区市民对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一)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充分发挥深圳公安局门户网站、龙华政府在线等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联系市民的桥梁作用。分局的主要工作、创新举措及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信息均及时、准确的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向外公开。市民通过龙华区在线的“书记信箱”、“区长信箱”以及“民心桥”咨询平台进行咨询,分局均在规定时限制内及时给予回复。

  (二)通过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道传播龙华警队正能量。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飓风2017”、“反诈骗宣传”、禁毒等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统筹策划,整合媒体资源,推出系列策划宣传报道。全年共在各大媒体刊登报道371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9条,省级媒体49条,市级媒体273条,区级媒体114条。

  (三)密切警民关系,积极组织“110宣传日”和“警察开放日”活动。

  2017年1月10日下午,我局在新区范围内开展了以“你报警我办案,警民联手创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播放了110宣传微电影,发放各类宣传单,安排有奖问答互动环节,展示了龙华公安在民生警务、法治服务、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特别是宣传了“110有奖举报”、“警民通”手机定位报警、全面扁平化指挥机制等创新举措,现场规模宏大、内容丰富、气氛活跃。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调查问卷三万份,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100多条。通过宣传日活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了龙华公安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市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展示了龙华公安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7年11月25日,分局11个派出所同步举行“第十三届深圳警营开放日”活动。分局在龙华文化广场设主会场展示公安装备、便民措施,宣传违法犯罪防范知识,与市民群众进行互动,拉近了警民距离。结合自媒体时代的特点,分局通过微博现场直播开放日的情况,当天发布了微信,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点赞。

  (四)“双微”推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充分利用公安微信、微博,对于市民业务咨询认真答复,举报投诉落到实处,群众困难解决到位,警务动态客观及时发布,与网民及时互动。对重大敏感事件,能第一时间发声,回应社会关切。“龙华ICO家长打架”、“深圳北站拆迁补偿”事件,分局均主动发声,妥善处置,得到了公安部新闻中心、省厅宣传处、市委宣传部等上级宣传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不断增多,我局根据《条例》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严格规范群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市民、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件件依法予以回复。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按期答复申请人。2017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利用微信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工作人员对运用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路,提高全局信息公开认知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同时,加大对“两微”运行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丰富和提高“两微”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公安信息服务能动性和活泼性,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