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犁头山项目部临时用地、临时建筑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公示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日期:2021年08月1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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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犁头山项目部临时用地、临时建筑项目公示如下:

  深圳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我局申请犁头山项目部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用于建设临时项目部。初选地块位于大浪街道明浪路犁头山,用地面积7272平方米,建筑面积2901平方米。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8月13日起,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犁头山项目部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坐标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