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项目临时用地、临时建筑项目公示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向我局申请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项目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用于建设智汇中心和配套建筑。初选地块位于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1号丽维康小区,用地面积1895平方米,建筑面积1895平方米。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0月13日起,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项目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申请地块坐标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