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日期:2020年12月2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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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的要求,2020年,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依法行政的工作总要求,按照市委一流法治政府建设和区依法治区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严查严控违法建设1+2文件决定,依法严查严控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重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着力推进民主决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一是对涉及工作中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如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办公会集体决定,并按规范程序进行操作。二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由参会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讨论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二)着力开展制度建设。我局完善修订了《深圳市龙华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实施办法》和《深圳市龙华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等业务制度,该两项纳入龙华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另外,我局印发了《龙华区查违办关于加强2020年度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各街道法制工作的审查和监管。

  (三)着力加强法制保障。一是强化查违工作法律支撑保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行“一办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在作出处理前需咨询法律顾问单位意见机制,推动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均聘请常驻法律顾问,目前各街道已基本配备到位。区局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程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常驻区局工作模式,并分片负责对接相关街道有关工作,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在文书使用方面,建立执法文书前置审核把关机制,各执法队制发文书前需经局法制部门审核,有效避免了因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产生的法律风险。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2020年度,涉及我局行政复议共5宗,作出复议决定为2宗,1宗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宗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其余3宗待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5宗,生效判决为8宗,其中3宗原告撤回起诉、5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余待法院审理和作出判决。应诉活动中,我局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等,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制度,局领导出庭次数共计6次。三是认真落实加强信访投诉、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制定并稳步推行《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建立信访事项分类处置机制,确保信访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按时回复。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业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该两类事项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此外,我局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做到了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在有关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公开。

  (四)着力加强业务培训普法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领导干部参加区常务会议专题学法或者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2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组织辖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组织的规划土地监察业务培训80人次,有效提升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加强规划土地监察法制宣传。共计设计规划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类,宣传单张12类,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有力宣传。同时,针对小区违法加扩建法律风险进行了专项宣传提醒。四是注重实效、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参与龙华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专场活动、组织局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2020年7月15日、16日在龙华文化广场和观湖世纪广场分别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各项普法活动,增强市民的法律法规的意识,促使查违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民心。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紧跟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步伐,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但与依法行政建设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业务技能亟待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个别工作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与业务基本知识,法治观念不够到位,对法律法规的准确性适用及执法文书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执法质量。二是在制度化建设方面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让工作有规可循。

  四、2021年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深入推进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结合规划土地监察实际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全面提升全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高度重视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制订科学可行的培训方案计划,加强对以新晋执法人员、案卷制作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等人员为重点的全员业务培训,通过外部培训、内部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队伍业务能力水平,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大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队伍战斗力执行力。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学法或者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区一定范围的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有关业务培训。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区局选择具有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汇编,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形成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指导案例。

  (二)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运行执法信息平台,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执法行为抽查制度,健全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规划土地监察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普法宣传主体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统筹指导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查违宣传。区分不同区域多发高发的规划土地违法行为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新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和普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边实际密切相关的规划土地监察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大力支持保障和拓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工作的意识。重点组织开展好深入基层、社区和贴近市民群众的法制宣传。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结合全国土地日、宪法日等重点节点安排,开展2次以上较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寓普法宣传于执法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四)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畅通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按要求及时核查、回复有关执法投诉。严格按照“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做好执法监督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切实加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