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日期:2017年02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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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47万元,比2016年增加338万元,增长12%。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 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 指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pdf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