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国资局(集资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年01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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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华区国资局(集资局)组织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华政府在线官网(https://www.szlhq.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华区国资局(集资局)(电话:0755-23332622,电子邮箱:guoziju@szlh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19年5月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共同参与,并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好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措施得力,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一是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规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对龙华政府在线区国资局子网站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和完善,保证网站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整体性,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强化《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明确学习、培训原则及对象,通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学习《条例》等内容,并通过张贴宣传专栏、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83,98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3.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定期公布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好地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