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管、审计和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变动、清产核资、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实施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五)参与拟订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六)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权、资产登记转让等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社区集体经济运行监督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行为。
(九)组织帮扶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
(十)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及转型发展工作,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落实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加强统筹协调服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加强对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区属国企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推动监管职能向资本管理、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检查监督转变,加强审核所监管企业主业和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的职责,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国资局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系统总编制数9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临聘人员3人。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进一步加强国资、集资监管和扶持工作。
2、以改革促发展,继续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
3、组织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提升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4、推进建立集资管理和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效能。
5、优化社区集体经济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1,6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77万元。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1,6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1,515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1,67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9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1,515万元。
(一)人员支出1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1,51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2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事务、机构运行辅助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党廉活动)及机关队伍建设(工青妇经费)等。
2.国有资产管理事务10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培训业务、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业务等。
3.集体资产管理事务130万元,主要用于股份合作公司业务培训、集体资产管理业务研究等。
4.信息管理35万元,主要用于股份合作公司业务系统建设及运维等。
5.扫黑除恶及安全生产管理事务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工作等。
6.预留机动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动经费支出。
7.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股份公司的先进奖励及扶持补贴。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来函接待及高层次人才接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节约经费。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万元。经车改办核定后,我局公务用车共有1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过路(桥)费、燃油费等方面的支出。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