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宝典"帮你坐上报账直通车——区会计核算中心推出《会计业务规范化手册》助力规范会计工作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 日期:2020年04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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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区会计核算中心立足自身工作职责,针对各预算单位常见的会计业务事项,组织编写了《会计业务规范化手册》。并于近日,将印刷的手册发放到纳入集中核算的121家行政事业单位,为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指引。

   该手册全文共6章,4.8万余字,涵盖了报账员及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工作规范、收入业务、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商品和服务支出、工程项目业务、非流动资产业务规范等模块,从文件依据、支出内容、支出标准、报账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各经济业务事项,内容翔实、覆盖面广。
   除上述内容外,手册还针对预算单位常见会计问题进行答疑,如:
  Q:一些每个月都要支付的款,如物业管理费,可否除第一次付款外,后面付款都不附合同?
      A:每次付款都附上合同,如果合同比较厚,第一次报账时附上原合同,后面报账可以只提供合同付款条款所要求的其他附件及合同封面页、金额页、银行账户信息页、付款条款页、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如合同是框架下的独立合同或者补充协议,还需要提供原合同关键页。
  Q:高铁、动车取消纸质票后如何报销?
      A:按照规定,纸质车票取消后报销凭证按需提供,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换取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购票行程单仅作为购票时的信息提示,不作为报销凭证。注意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作为国家税务部门认证的有价票据,不可重复办理,因此务必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规范会计业务工作,是区会计核算中心提升会计核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为财务报账提供基本遵循,有助于建立正常会计工作秩序,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财务报账“最多跑一次”,以促进预算单位财务规范管理,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