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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区会计核算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为职员五级,内设机构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为职员七级。

  区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在保持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协助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含街道办,不含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单位部门预算,核算和监督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

  (四)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接受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含街道办)的委托,确定单位账套,采取“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对各单位在各级政府预算范围内的收支(不含党费、工会费用、举办经济实体收支等)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五)根据需要向单位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及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

  (六)建立及管理会计档案等。

  (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落实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