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2日

名 称: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文 号:财会〔2021〕1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 日期:2021年04月0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6日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转载时间:2021-4-1


转载地址: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2/t20210202_36531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