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华区进一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2日,目前征集已结束,共收到3份意见,现将征集意见及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众意见一:本公司在以前已完成了数字化软件部分建设,现在软件部分不在项目申报周期内,但是申报的设备都是连入软件正常使用,这种情况可以申报该项目吗?
回复:项目允许申报在以前建设完成的数字化模块配套软件,但是不对该软件进行补贴,仅做申报项目符合条件使用。
公众意见二:享受第七条租金补贴政策是否需要先行认证为数字经济园区?
回复:只要新入驻同时满足数字经济园区和智慧园区认定的园区,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的企业,不分园区先后认定顺序,均可享受政策补贴。
公众意见三:园区在政策出台前已经开展了智慧化改造工作,已完成的部分还能享受政策补贴吗?
回复: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资助范围为项目申请日至上一年度期间内所发生的造投资金额。资助范围可追溯到2021年1月1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