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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局内文电、会务、机要、财务、固定资产、档案、信息、保密、督办、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内部审计、统战等工作。统筹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统筹全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统筹本系统人才工作。

产业发展科(产业资金办)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产业运行分析监测和重点产业、行业的课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使用计划,统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统筹工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

工业信息科

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引进、技术交流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推进通信管线、机楼(站点)、公共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经济领域的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产业项目储备、立项,协调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做好跟踪服务。承担相关产业用地资质审核,组织重大产业项目遴选,推动落实产业监管协议。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协调产业园区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推进产业用房准入管理。协调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工作。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推进绿色制造。配合组织辖区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作,拟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外经贸科

统筹本区外贸进出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综合分析外经贸运行态势,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对外经营者备案等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指导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授权范围内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备案和管理。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协助管理对外投资等业务。统筹组织对外经贸交流活动。统筹、协调、指导本区招商引资工作。

商贸流通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批零住餐等商贸流通行业发展。统筹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协调推动重点商贸项目运作。协助上级依法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承担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应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监督指导商贸流通业、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金融发展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引导金融集聚区建设。负责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工作,收集重点金融机构经营数据,监测分析全区金融业运行态势,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体工作。指导和培育企业上市。

金融服务科(金融风险防控办)

负责联系对接上级各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联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负责信息收集、报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建立金融风险监测体系,维护区域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配合上级部门普及金融法治知识,开展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和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

区域协作科

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政策和制度,承担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估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继续承担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合作交流等工作。

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1.开展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研究;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开展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编制;配合统计部门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2.协助推进全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协助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制造、消费互联网产业发展,推进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发展。 3.协助开展数字经济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协助引进培育多层次数字经济赋能平台。 4.协助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诊断,打造数字转型示范标杆,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协助推进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与平台、软件类企业双向赋能。 5.协助做好数字经济园区(楼宇)认定工作并推动持续发展。 6.负责筹备举办有关数字经济赛事及论坛活动。 7.负责组建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 8.负责组织有关宣传活动,展示龙华数字经济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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