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教育局 > 其他 > 工作动态

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0年05月06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5所学校、初一选取4所学校采用大学区方式招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划分原则

  以“均衡教育资源、距离相对就近、主干道路为主”等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联动的学位调剂机制,实现片区内教育资源均衡共享。

  二、大学区招生学校及范围

  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校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北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初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4所学校采用大学区方式招生,大学区学校招生及单校划片范围详见《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1)。

  三、大学区学校招生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修订稿)》(附件2)。

  四、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网上预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审核。

  五、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统筹分流其学位。

  录取学校顺序根据大学区内各学校学位申请情况确定,学校录取顺序及现场抽签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六、学区房锁定

  从本方案正式生效之日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七、附则

  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落实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