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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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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14日11:00 — 2022年12月20日18:00

  二、受理对象及报名所需材料

  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入园报名需持有如下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还需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至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将进行核验。(详见附件5招生答疑)

  三、受理幼儿园

  根据现阶段幼儿园学位情况调查,结合各园实际情况,龙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现有少量学位,名额视幼儿园期末转出幼儿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拟受理春季插班申请的幼儿园名单见《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学位附表》(附件1)。未在名单中的幼儿园因学位已饱和,暂无富余学位,不受理此次春季插班申请。

  家长在网上报名时,若无法搜索到现居住房屋地址,请联系幼儿园并将申请地址和25位数的房屋编码报给幼儿园幼儿园添加房屋编码后,即可正常申报。

  四、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详见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及周边社区扩招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2年12月14日11:00—2022年12月20日18:00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公办幼儿园对应年级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登录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2.手机端报名:通过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或点击以下链接: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所居住的小区或社区,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报名(具体招生范围详见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的招生通知)。公办幼儿园报名材料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在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进行材料初审。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有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家长,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填报准确性与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幼儿园线上初审:2022年12月21日—23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线上初审。

  (三)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2022年12月24日—12月29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

  (四)材料复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五)教育局审核:2023年1月5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2023年1月6日

  (七)办理注册手续: 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六、录取原则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本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

  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二)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三)遵循“同类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七、内地居民居住信息登记办法

  ()关于登记居住信息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办理渠道:

  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后,招生系统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验核。(家长提供的房产资料地址和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或在i深圳手机APP首页-“居住证业务”找到以上链接,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家长提供的房产资料地址和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八、温馨提示

  (一)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二)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2023年1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三)学位紧缺的公办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已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幼儿园在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家长可在“龙华教育”公众号—“信息共享”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正确的25位数房屋编码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或者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学前招生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https://zsls.szlhq.gov.cn:8092/visitszlonghxqzsjzxqfcx

  (四)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五)申请已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2年12月19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2023年1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2年12月19日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4)、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方式详见第八条)

  (六)申请未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房产租户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但需提供2022年12月19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九)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十一)因春季插班学位较为紧张,仅部分公办幼儿园有学位,名额视幼儿园学期末转出幼儿后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所有春季插班申请将按照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积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序,至幼儿园春季插班富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幼儿园是否有学位富余可供插班(详见附件6)。

  (十二)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6)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