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符合辖区内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龙华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龙华区积分入学政策趋于优化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龙华区教育局制订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3月6日-3月16日
二、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和电话(23336218)的方式进行反馈。
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有关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暂不接待来访群众,建议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反映诉求和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修改说明列表
3.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入学积分一览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