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深圳市龙华区八只脚丫培训中心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正式设立,现予以公示。
名称
|
举办者
|
法定代表人
|
校长
|
地址
|
办学
层次
|
办学内容
|
房屋质量检测意见
|
消防验收意见
|
深圳市龙华区八只脚丫培训中心
|
深圳八只脚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得刚
|
董艳军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
110-8号誉龙泰大厦二楼
|
青少年
|
青少年课外辅导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1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1002室,邮编:518109)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104662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