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深圳市龙华区伴我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华区金泰世纪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正式设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1002室,邮编:518109,电话:0755-21046624)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科电话:0755-2104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