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评选2020年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及《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评选2020年深圳市“年度教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广泛发动、学校推荐、个人自荐,由区委教育工委会审议,拟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0年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教育先进单位(3个):深圳市龙华高级中学、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中心小学、深圳市龙华区行知实验小学
2.教书育人模范(1人):丘远光
3.优秀督学(1人):叶志青
4.十佳校(园)长(3人):李渝忠、黄美芳、杨帆
5.十佳师德标兵(3人):廖紫微、何子英、胡素芸
6.十佳青年教师(3人):王翔云、杨梁、王立
7.优秀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4人):王国强、袁永清、陈琳辉、邓朝辉
8.先进教育工作者(3人):赵燊、陈宝钢、叶晓玲
9.优秀班主任(9人):王奇、佟玲、吴运金、夏宏章、徐新影、王亮、楚菊花、范体兵、祝梳妆
10.优秀教师(16人):董凌云、吴朝朋、肖友花、杨帆、骆利青、陈露、罗君丽、朱雨婷、徐海辉、周晓华、李丹枫、黄微、杨显利、陈双新、谢成兴、梅洁
11.年度教师:和平实验小学陈妍参加深圳市“年度教师”评选。
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校长拟认定职级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23336315,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平安路33号。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