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3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帮助民办幼儿园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区教育局给予运行支持专项补助,补助时间为3个月,用于帮助民办幼儿园疫情期间维持教职工薪酬支出、支付园舍租金等。龙华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提交的运行支持专项补助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龙华区教育在线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教师的申报条件及审核结果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学前教育科(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1001室)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
龙华区教育局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23336299。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民办幼儿园运行支持专项补助审核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