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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拟正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金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01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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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深圳市龙华区金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正式设立,现予以公示。

名称

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

校长

地址

办学层次

办学内容

房屋质量检测意见

消防验收意见

深圳市龙华区金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趣博博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黄美红

雷耀凤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公馆1866花园北区1栋N-L220号商铺

青少年

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

合格

合格

深圳市龙华区大朋友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粉红猪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孩子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蓝磊生

李静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西侧公馆1866花园(北区)裙楼01N-L204-3

青少年

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

合格

合格

深圳市龙华区华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华崛(深圳)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杨斌

蒋爱和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玖龙玺花园二期北区2N072、2N073、2N074、2N075、2N076、2N077

青少年(不含儿童)

中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

合格

合格

深圳市龙华区德昂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于海军

刘月华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胜恒博商务中心806室

成人

成人自考、成考类培训

合格

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1002室,邮编:518109,电话:21046624)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