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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拟正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博远未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三家培训机构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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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深圳市龙华区博远未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三家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正式设立,现予以公示。

名称

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

校长

地址

办学层次

办学内容

房屋质量检测意见

消防验收意见

深圳市龙华区博远未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博远文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亚妮

李亚妮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岗头社区观澜大道佳华领域广场(二期)303

青少年

成人

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成考、自考

合格

合格

深圳市龙华区云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端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曹艳云

曹艳云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碧水龙庭2栋133-137

青少年

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

合格

合格

深圳市龙华区博龙培训中心大布巷分教点

深圳市龙华区博龙培训中心

刘知府

莫军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19-11号401A

青少年

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辅导

合格

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1002室,邮编:518110,电话:21046624)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