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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阳光春蕾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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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到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7〕155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深教〔2009〕435号)要求,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申请办学许可证延期的阳光春蕾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延期,现予以公示。相关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5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龙华区教育局联系人:石老师,电话:23336368。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