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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0年06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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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线上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院系推荐意见原件(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毕业生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6.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复审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2)。

  7.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学段英语教师岗位考生提供)。如资格复审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取得合格证书事宜提交承诺书(附件2);

  8.诚信承诺书(附件3);

  9.个人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原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需加盖院校公章);特别提示: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1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需加盖院校公章)。特别提示: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原件(需加盖院校公章)。

  三、后续相关安排

  后续相关安排将视疫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2020春招”栏目上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55-21013621、0755-23336315。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