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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及考察补充公告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0年06月2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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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对拟聘人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安排

  拟聘人员须提供距体检时间14日内且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证明,于2020年7月4日前到深圳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中《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执行。

  (三)体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须统一使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表到指定医院领取。

  2.体检费用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承担。

  3.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与体检同时期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形式

  考察工作由深圳市龙华区各公办中小学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须参加岗前实习,各公办中小学考察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在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55-21013621、0755-23336315。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