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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教育科学研究院

负责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为制定本区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和管理,加强对教师的业务技能、知识更新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的专业建设和研究,承担各级教科研课题研究任务。统筹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推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的优化整合。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推进工作。负责推进区教育信息化和信息化教学研究、应用与推广,做好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测评,负责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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