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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古墟修缮完成 修旧如旧 再现百年风姿

来源: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区轨道中心) 日期:2023年01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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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观澜河东岸的观澜古墟,也被称为观澜老街,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曾经的观澜古墟,集居住、商业、防御功能于一体,是客家经济社会、传统文化、民间信仰和风俗风情代表性街区,被誉为深圳“四大古墟”之一,繁盛时期也曾有“小香港”美誉。随着时代发展,历经百年风雨侵蚀的观澜古墟逐渐衰败。2019年,为恢复观澜古墟曾经繁荣,向民众展示近代深圳地区金融商贸、客家传统民俗风情及岭南客家老墟市建筑样式,龙华区决定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本原则,对观澜古墟-贵湖塘老围片区进行保护性开发,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目前,观澜古墟已修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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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澜古墟是目前深圳地区十余座古代墟市中唯一完整保留下来的墟市街区,是最能反应深圳近代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客家民俗风情的实物建筑群。古墟内现存碉楼15座,商铺100多间,澜阁(公益酒家)、客家居民楼和西洋民居楼数百栋,建筑总面积达21073平方米,主要为清朝及民国时期岭南客家风格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的古建筑。观澜古墟一度繁华似锦,是外国商品进入宝安、惠阳、粤北地区,以及内地商品出口国外的中转地,商铺集中,货品繁多,引领潮流,承载着观澜乃至深圳的历史记忆。为尽可能恢复观澜古墟原貌,区建筑工务署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修缮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派出有文物工程修缮经验的项目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及工艺技术熟练的班组工人进行施工,所有工人进场均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接受设计主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现场教育和监督。

  在施工过程,注意保护文物,掌握并遵守文物修缮的原则,在历史建筑修缮时,注意各个不同时期、各个历史建筑的原有构造材料特色,不任意改变或创新。在修缮时尽可能的使用原历史建筑的旧材料。原有的各种构件尽可能的进行修复使用,不随意更换。例如对于文物类建筑,施工时按照勘测图逐项拆除后期添加、改建、扩建建筑物,保留原有木架构,并对原构件进行编号并落架。地面面也会铲除室内现状地面面层及后期回填垫高,恢复原状标高。在修缮过程中,所有拆卸下来的旧料,选取优质部分及修复后可用的部分,做好干燥处理和防虫防腐工作后进行二次利用。对于楼面、屋面的揭铺翻新,也会记录好现存瓦顶的样式和工程做法,以及瓦件、脊饰数量,样式和残毁情况。对于完整可用的瓦件分类放置,新补瓦件按原样式进行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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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此次保护性开发,观澜古墟将引入运营单位,进行商业运营,展示其蕴含文化,重现往日风貌。同时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传承深圳历史文化,塑造城市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