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是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建设管理单位。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更好地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现向有意参与我署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公开征集企业业绩及荣誉(自2017年1月1日起)。有关业绩或荣誉可用于我署公开招标项目,最终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具体预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企业
有意参与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纸质提交的方式,程序为:
1、按“预申报文件”格式填报;
2、将预申报文件以A4纸张彩打活页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书面提交我署(注:首页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递交人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含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3、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扫描纸质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jzgwj@szlhq.gov.cn(注:邮件名称应为“XX公司企业业绩及荣誉预申报”,申报材料以附件1的pdf扫描件及word版共2个文档,作为附件)。
申报材料接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516房,接收人黄工(电话:13590452315)。
(三)资料修改、补充与更换
1、公示前可对资料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
2、电子材料需使用原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在邮件名称中备注;
3、书面材料按照申报要求重新提交并撤回原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本征集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形式。征集工作完成之后我署将在“深圳市龙华区政务网站”及署办公区的公告栏内对企业业绩及荣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实名书面投诉。
(二)申报企业须诚信申报,接受并配合我署进行的必要核查,企业的任何不诚信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
(三)无需提交申报格式要求内容外的其他信息或资料;
(四)我署将依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全部(或部分)企业信息的更新工作,申报企业应予配合;
(五)申报企业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署有权将申报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预申报格式文件
2.认可的奖项列表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59045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