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头部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综合文稿起草、信息、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调研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党群、统战、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服务、审计、绩效、信访、双拥、文化建设、法律事务、内部制度审核等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设备)和固定资产购置、维护、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和调整。负责部门年度预算(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调整和管理。负责统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申报、调整。负责财务制度制定、内控、资产监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程款支付。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保函管理。负责办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工作。

建设统筹部

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负责项目总体策划。负责新型建设管理模式的研究以及确定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负责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及分配。负责项目策划和设计管理标准化工作。统筹全署工程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优化工程变更审核流程,组织工程变更的论证评审。负责工程统计及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工程督办制度建设,制定年度工程督办计划,开展工程督办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负责跟踪协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

信息技术部

负责统筹全署信息化、智能化和创新发展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年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信息化运维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筑信息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专家库及材料品牌库的建设与管理、材料设备应用指导。负责统筹全署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收集和研究,组织开展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规范、工程技术的学习、培训、宣传和落实。负责统筹全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招标合约部

负责统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合同、招标等方面制度,各类合同、招标文件范本的编制、推行和修订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各类合同的备案管理、归档。负责组织开展全署合同履约评价、不良行为记录及结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申报财政评审等工程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采购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一部、工程管理二部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学校项目等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报建、实施、验收、移交、保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预结算、审计协助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工程项目的信访投诉、安全事故等工作。

工程管理三部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医院项目等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报建、实施、验收、移交、保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预结算、审计协助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工程项目的信访投诉、安全事故等工作。

工程管理四部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文体项目等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报建、实施、验收、移交、保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预结算、审计协助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工程项目的信访投诉、安全事故等工作。

工程管理五部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市政项目等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报建、实施、验收、移交、保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预结算、审计协助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工程项目的信访投诉、安全事故等工作。

轨道交通部

参与全区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依据授权,承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和综合交通枢纽、枢纽场站地下空间开发、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综合共享利用等综合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负责区级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方案审查和投融资、征地拆迁等涉及轨道交通事项的联系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对口协调上级部门。协助监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服务的经营活动。协助审查轨道交通线网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安全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电力、通信、供水、燃料供应等相关单位,协助组织轨道交通突发性事故处理。依职责负责涉轨道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公用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