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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收回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研发机构配套项目结余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送达公告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日期:2022年08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

  你单位承担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配套项目已于2021年10月20日终止。我局于2022年3月4日向你单位发送收回项目结余专项资金的通知,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资金。 

  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我局通过其他手段均无法对你单位进行有效送达,故我局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此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回项目结余专项资金。否则,我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项目结余专项资金。

  联系方式:王小姐,0755-23336092。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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