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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龙华区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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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的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需先登录龙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apply.szlhq.gov.cn:9999/)。请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并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申报时需对应各项目的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3537794090)或者添加QQ群(QQ群号639961322)进行咨询。

  二、受理项目及时间

  (一)受理项目:

  2020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项目。

  (二)受理栏目:

  1.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通过“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1。

  2.2018年12月26日前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软件园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通过“孵化载体扶持-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园(创新产业园)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2。

  (三)受理时间: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23日。

  三、注意事项

  (一)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为企业入驻科技创新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符合房租资助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房租资助的单位,可将申请周期内的房租资助申请一并提交(各单位的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最早不得早于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软件园的认定时间)。

  (二)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单位必须在整个审批程序时间段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及部分材料原件(见附件3)交各孵化载体运营方汇总,由其孵化载体运营方形成汇总申报书(见附件4、5、6)后统一递交至区科技创新局。具体事宜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五、咨询电话

  23332194。

  附件:1.龙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清单

            2.龙华区科技创新园清单

            3.企业提供材料原件清单

            4.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填报)

            5.科技企业加速器申请书(科技企业加速器运营单位填报)

            6.软件园申请书(软件园运营单位填报)

            7.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