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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一)拟订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实施。拟订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四)拟订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和措施。推进全区各类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产学研结合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六)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龙华园区规划建设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相关工作。

  (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境)内外及区域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编制全区科普年度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开展科普教育及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设。

  (十)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投入、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成果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一)负责区高交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