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等文件规定和年度考核结果,拟对我区2018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对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一、拟给予嘉奖人员名单(按干部参加考核时所在单位排序,下同)
区纪委监委:王晓洋、谢百添、唐卉馨、卫唯、吴斌华
区委办(区政府办):李鹏、房子奎、张宏亮、刘贵凭、罗帆、朱煜楠、杨雪君
区委组织部:廖文芳、黄小梅、钟大椿、吴晓光、吴嘉兴、王宝森
区委宣传部:曾震科、冯鹏、袁志明
区委统战部:王东华、阳楠
区委政法委:范会艺、杨旭东、邹俊
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庆奇、刘建高、陈俊波、田刚
区经济促进局:李强、李璋、何逸明、屠建洲
区教育局:王玉玺、李亚莉、邱小琴
区科技创新局:何永川、姚行、陈峰
区民政局:肖丹松、周尚启、左楠、徐志英
区财政局:林卫华、李庆、古国俊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贺红艳、胡巍、谢俊轩、刘霖峰、万娟娟、高婧、齐娅琳、徐思超
区住房和建设局:吴军里、郑卉、胡海霞、马志昂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刘志杰、黄伟文
区审计局:程波、徐金停
区城市管理局:林志钢、张洪雷、李晓华、黄倩敏、卓金明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韦志对、霍松涛、宋喆、李勇
区群团工作部:高红、张木友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李宝剑、季珂、林晓芬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刘海存、袁志斌
区政协机关:朱润酥、许媛媛
观湖街道:田伟宏、宋岩、钟海燕、林怡丽、王发明、刘建峰、张杰、刘悦武、王鹏、黄文献、高令泉、路浩、黄少敏
民治街道:陈龙兴、袁军、代俊、丘文忠、阮红梅、张雄成、黎明君、童端正、袁园、关凯尹、李武奇、崔偶、梁万兴、周勇、李直平、陈明、饶静、马江南、林雪珍、刘其灵、孙伟、梁雨南、邓友良、贺珍
龙华街道:陈艺纯、龙雄辉、刘文胜、官进民、吴乃胜、汪尔松、陈宝玲、聂莉、徐红宇、马庆贺、简碧涛、谢泽美、齐阳、赖淑芬、周加友、周俊
大浪街道:张雄汉、叶志辉、游植煌、余晓新、谷兴华、李志凌、莫丽娟、吴映宽、肖国强、廖维松、赖炯华、周三清、曾凤、陈炳锐、谭志坤、何葆林、李玮璇、潘丽娟
福城街道:熊斌、袁军、徐庆雄、韩波、罗镜浓、王宁、李彦蕊、贺黎平、林泽曼、刘颂、韩萌、严毅、黄建庭、张洲
观澜街道:王鹏翥、潘海涛、匡大江、陈德兵、耿容、黄彬良、冉枫、黄坤鹏、解明旺、曾泽森、汤雪军、李燕森、李兵、梁栋
二、拟给予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区纪委监委:谢百添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霍松涛
龙华街道:官进民
大浪街道:谷兴华
福城街道:林泽曼
观澜街道:解明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华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5月15日到5月21日止
受理单位: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监督科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一号区委大院713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12380、23338387,传真:23338387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