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委组织部 日期:2021年12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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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行政许可事项亲自督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会议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见面审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服务、想民所想。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结合深化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工作,专题研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改革做好有关主体调整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保障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在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方面的综合能力。四是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在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龙华政府在线”等平台公示了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信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19〕677号)自行政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的规定,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平台、区信用双公示管理平台共公示了132项行政许可登记结果,0项行政处罚结果(2021年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未进行行政处罚)。

  (三)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试行)》(深编办〔2018〕21号)以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跨层级跨区域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同时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区被抽中的4家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一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了龙华区4家事业单位和6名检查人员(市事登局1名、福田区1名、龙华区2名、光明区2名)。二是开展实地检查前对4家事业单位进行网络监测,利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比对抽查对象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数据,初步掌握了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并于2021年10月、11月对4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实地检查时,做到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依据抽查对象提交的法人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党组织设立文件、印章痕迹等相关书面资料比对核查其登记信息,并对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四是规范抽查结果运用,根据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三大类别16个事项,没有发现被抽查单位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问题,抽查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和检查内容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和“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做到公开透明。

  (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整理工作。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指引(试行)》(深档发〔2020〕7号)和《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档案分类方案》有关要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349份登记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并长久封存,确保我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可追溯性。

  (五)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学法考试系统”、“法制教育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关于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自行政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的规定,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平台、区信用双公示管理平台公示,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信息应用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和规范事业单位常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继续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公示工作。做好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案卷评查和档案管理的工作标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四是加大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力度,针对我区二类事业单位增长较多的情况,着重加大二类事业单位抽查力度,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通过线上线下、自学、教育培训等多渠道多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二)着力提高事业单位监管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巩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成果,对新设立和重合组建的事业单位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和政事权限清单,建立健全章程,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详细报告党建工作内容,将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纳入事中事后重点监管范围。二是建立健全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落实我区二类事业单位准入评议办法,做好新设立二类事业单位审批工作,保障我区二类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和合理布局,积极参与市委编办有关二类事业单位调研课题,在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事中评估和退出机制研究做出制度方面的探索。三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登记政务改革。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域通办”,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进新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系统改造,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