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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张旭东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3年10月2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日作出的(2022)粤0309民特5号《民事判决书》,指定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担任张旭东的遗产管理人。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根据债权申报指引(附件7),持合法有效的债权文件和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向张旭东遗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有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6。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请张旭东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张旭东遗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请相关利害关系人尽快联系张旭东遗产管理人申报。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以邮戳时间为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层。

  联系人:戴小姐,联系电话:13692105078。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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