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新区社工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细则(修订稿)》相关规定,经前期初审、复审工作,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2020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龙华区民政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23336125,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民政局701室,邮箱:szlhmzj@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