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有127家,其中社会团体54家(详见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73家(详见附件2),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将127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邮寄至登记住所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如社会组织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余运,联系电话:2333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