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机构职责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干部人事、财务、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
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科 | 负责街道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解处理。负责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助做好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拟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登记前业务指导工作。统计分析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承担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同步摸排党员、采集党员信息等,并根据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情况做好资格审查和人选公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法人治理结构、人才发展和能力建设,承担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科) | 贯彻执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的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等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指导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法丧葬机构和违法丧葬行为。 |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协调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
残联工作科 | 承担区残联具体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办理、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协调各种残疾人社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处理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交办的其他残疾人有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