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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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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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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6月18日,印发《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对《实施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

  二、修订的目标任务

  (一)调整失信约束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列入征信记录,并通报相关部门”属于失信惩戒措施,在无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应予以删除。

  (二)规范用语和标点符号。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实施办法》部分用语和标点符号进行。

  三、修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四条,分别是:

  1、删除《实施办法》第二条的书名号;

  2、删除《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情节严重的,列入征信记录,并通报相关部门”表述,修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的句号为分号;

  3、修改《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十六条”为“第十六条”;

  4、修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有关文件效力的表述,此项为被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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