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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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劳动、残疾人、人民武装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负责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救灾救济、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婚姻服务、婚姻介绍机构工作。

  (三)负责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险联系协调工作,指导街道开展劳动业务工作,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完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实施劳动监察,指导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信访案件;指导、监督劳动仲裁工作;承担劳动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制定劳动关系处理制度、协调关爱劳务工作。

  (四)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战时动员、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协助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复退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五)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制定劳动关系处理制度、协调关爱劳务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系统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及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诉求服务中心和深圳市龙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家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共2家基层单位。总编制数65人,实有在编人数56人;离休0人,退休0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8人;实有临聘人员31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行政编制数32人,实有在编人数26人;离休0人,退休0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8人、实有临聘人员3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2.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诉求服务中心行政编制数10人,实有在编人数9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3.深圳市龙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行政编制数15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系统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率先打造社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社区共建议事空间、社工村等示范品牌,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模式;2.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统战+孵化”模式;3.深化完善社区养老、复退军人、综合救助、慈善事业、残疾人关爱及婚姻登记等服务举措,增进社会福祉;4.做强做大“龙凤就业+”精准扶贫、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品牌;5.持续加强劳动监察,提升“榕树家园”项目影响力,预防化解劳资纠纷风险。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部门预算收入24,580万元,比2018年增加739万元,增长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4394万元。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部门预算支出24,580万元,比2018年增加739万元,增长3%。其中:人员支出1,979万元、公用支出1,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371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一是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400万元,龙华区民政事业服务系统;二是中央提前下达优抚及就业补助资金640万元,比18年增加了203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预算24,58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79万元、公用支出1,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371万元。

  (一)人员支出1,9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23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21371万元,具体包括:

  预留机动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19年临时增加的工作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龙华民政劳动事业服务系统,

  专项经费13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提前下达的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一般管理事务5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局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楼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510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成果运用,

  民政管理事务1,1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慈善事务工作、婚姻登记工作、临时救助救济工作、双拥及老龄事务工作、社区建设和行政区划工作、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龙华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34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劳动诉求服务、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公共就业服务类项目、企业用工服务类项目、精准扶贫劳务协作服务,

  残疾人保障金2,5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及就业、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残疾人服务外包项目、组宣及权保工作,

  就业创业补贴专项资金8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青年见习、临近退休报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临时性工作岗位、失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职业介绍、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各项补贴经费,

  社区专项经费2,894万元,主要用于居委会活力资金项目(一般程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中心)增配人员经费),

  福彩公益金2,0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老人计划、慈善超市资助,

  欠发达社区股份有限公司社保补贴4,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欠发达社区股份有限公司社保补贴,

  全区性项目4,0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政救济、扶助、优抚、慰问等工作和社会工作等,

  计划生育考核5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考核。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4,979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979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65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万元,和2018年相比保持不变。主要用于职能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开支方向及经费增减说明:我局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2018年相比保持减少一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共5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残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万元,增长7%。主要是实有人数增长,以及办公大楼人员增加产生的水电费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其他

  本单位有政府性基金2060万元,包含福彩公益金2060万元。

  本单位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40万元。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