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16年10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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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编制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残疾人、劳动、人民武装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救灾救济、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婚姻服务、婚姻介绍机构工作。

  (三)负责联系、团结、帮助、引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以及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组织指导商会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和指导对台宣传、联络以及海峡两岸各项交流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

  (四)负责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险联系协调工作,指导办事处开展劳动业务工作,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实施劳动监察,指导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信访案件;指导、监督劳动仲裁工作;承担劳动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五)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战时动员、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协助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复退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六)负责同富裕工程工作。

  (七)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系统包括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本级。系统总编制数66人,实有人数60人。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深化实施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综合救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大力促进新区慈善事业发展;认真做好民政基本保障工作;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多种形式引导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认真做好港澳台、侨务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工作,促进新区民族宗教和谐稳定;提高工商联(总商会)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夯实基础,继续做好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和谐园区(厂区)创建工作;注重效能,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质量和水平;快速调处,促进劳资纠纷妥善解决;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立足民生,切实做好劳务工关爱与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31331万元,比2015年增加21959万元,增加23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1331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2016年将社区、残疾人保障金、就业创业补贴等专项资金列入我局部门预算。2、我局承担新区大量兜底保障基础民生工作,2016年对民生工作加大投入力度。

  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31331万元,比2015年增加21959万元,增加234%。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本级30175万元,2015年结转1157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016万元、公用支出1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万元、项目支出28902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2016年将社区、残疾人保障金、就业创业补贴等专项资金列入我局部门预算。2、我局承担新区大量兜底保障基础民生工作,2016年对民生工作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本级预算3133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16万元、公用支出1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万元、项目支出28902万元。

  (一)人员支出10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7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金、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8902万元,具体包括:

  1. 预留机动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临时增加的工作项目。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楼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3. 统侨台事务经费573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工作、统战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台湾事务工作、港澳专项工作、华侨事务工作、民族工作、工商联(总商会)工作和宗教工作事务。

  4. 民政管理事务107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和行政区划工作、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民政事务、残疾人工作以及老龄事务管理工作。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3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就业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和劳动诉求工作。

  6. 新增项目83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裁审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百万劳务工生活质量提升活动、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服务、困境人员帮扶工作、公共就业服务。

  7.一次性项目122万元,包括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和2015年星光老人之家运营管理经费。

  8. 全区性项目514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救济、扶助、优抚、慰问等工作和社会工作。

  9. 社区专项15141万元,主要用于星光老人之家运营管理区级配套、社区社会组织资助、社区邻里节区级配套、 居委会活力资金项目、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民生微实事项目、欠发达社区社保补贴。

  9.残疾人保障金241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组织文体宣传、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权益保障、精神病人工作、扶持残疾人就业、各办事处残联配套经费及职康中心运作经费以及残疾人服务外包项目等。

  9.就业创业补贴159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青年见习、临近退休报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临时性工作岗位、失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职业介绍、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各项补贴经费。

  10. 2015年部门预算结转1157万元,主要有社区邻里节和南粤幸福周、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市级配套经费、2015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经费、2015年度福彩公益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1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慈善超市项目、2014年度福彩公益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追加资助经费、市福彩金资助残疾少年儿童康复、2013年公益金残疾人文体活动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部分共计65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关爱低保项目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年检项目、龙华新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项目、残疾人服务外包项目运作、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服务外包运作、购买残疾人康复技术专业服务。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比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4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收入预算表.xls

  附件3.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6.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附件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