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承办部门 | 普法职责 | 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 宣传时间 | 主要措施和活动 |
1 | 区群团工作部 | 区总工会 | 来深建设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职工权益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 1.“3.8”国际妇女节 2.“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3.工会法律服务直播平台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持续至10月份。 | 1.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工作; 2.以“1+6+N”职工服务阵地为依托,开展职工和企业普法教育活动; 3.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4.继续落实工会“3+N”法律服务项目,利用好工会法律服务直播平台,做好普法工作。 |
2 | 团区委 | 青少年普法教育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 常年不定期开展 | 1.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常态开展“青春家园”系列普法项目活动; 3.依托“义工生活节”品牌活动,以摊位互动形式常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 4.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
3 | 区妇联 | 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3.8”国际妇女节; 2.“11.25”国际反家暴日; 3.“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 1.开展龙华区“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开展龙华区“11.25”国际反家暴日宣传活动;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