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

来源: 日期:2018年03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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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文化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监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组织文化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产业数据统计与分析;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文化产业会展业;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监督指导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本级,系统行政编制总数0人,实有在编人数0人;事业编制总数9人,实有在编人数9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主要为定编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文产办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提质增效。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形势,制订科学、可行的文化创意产业规划,进行引导和布局;2.优化发展平台,拓宽发展空间;3.优化扶持政策,加强企业服务。根据我区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4.优化活动策划,提升产业形象。统筹组织,精心策划,办好文化产业专项活动,提升深圳文博会龙华区活动的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单一追求扩大规模,着力提高活动质量。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44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405万元,减少2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465万元。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44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405万元,减少24%,其中:人员支出239万元、公用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4204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养老保险并轨、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2018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政策变化,扶持资助金额增加;3.文产办内设部门版画基地2018年财政独立核算,项目经费减少。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本级预算446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9万元、公用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4204万元。

(一)人员支出2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4204万元,具体包括:

1.履行职能类一般性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文化创意产业宣传工作10万元。

2.日常事业事务管理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文化创意专项资金在线申报系统维护、固资系统维护等。

3.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

4.文化产业发展事务12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国内产业交流与合作、季刊编撰出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事务运营、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数据统计分析。

5.计划生育考核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考核金的发放。

6.预留机动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增加工作所需支出。

7.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规划项目工作。

8.文博会工作211万元,主要用于文博会工作支出。

9.宣传专项经务102万元,主要用于区文博会宣传专项工作、龙华区“创意十二月"宣传工作开展。

10.文化创意专项资金359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政策性补贴工作。文化产业园区房租补贴工作、“创意十二月”活动资助、重要展会展位费补贴、原创项目研发启动及产业化推广资助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龙华区文产办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105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5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为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大部分接待由饭堂内部解决,严格控制在外就餐。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共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文产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