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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采用“0123”阶梯模式全面应用“深圳移动微法院”

来源:区委政法委 日期:2020年07月3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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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圳移动微法院”应用示范通报会,龙华法院立案庭、速裁庭被评为“深圳移动微法院”示范典型,速裁庭法官廖灵觉、法官助理蓝世忠被评为“深圳移动微法院”活跃用户,综合办公室王亚被评为最佳支持。

  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网上送达,线上质证……今年以来,龙华法院全面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电子诉讼活动,在全流程电子卷宗办案的基础上,开展全程引导、在线解答、在线立案、在线送达、在线接收、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一系列电子诉讼方式,加速推进全流程、全方位在线审判模式。

  截至今年6月份,龙华法院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立案1291件,在线开庭1674次,在线送达裁判文书总数20057件,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的人员防控和司法审判工作。

  龙华法院在使用、推广微法院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零”死角

  龙华法院开展立案案件信息录入的培训,全体立案人员“零”死角掌握。在省院综合业务系统进行立案时,需按要求完整录入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以确保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时,能够关联到案件。

  二、一个制度

  制定《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告知书》,向现场立案及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放。告知书中介绍了微法院的注册指引、各项功能和“帮助手册”的位置,并且提供了联系电话供当事人咨询。同时在告知书中用加粗字体强调了深圳移动微法院的线上诉讼活动与法院进行的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消除当事人的使用疑虑。

  三、两个考核

  对法官助理的电子送达确认率采用两个90%进行考核,即要求对于90%以上的原告及原告代理人进行“深圳移动微法院”的注册及电子送达的确认,对于90%以上的到庭被告及被告代理人进行“深圳移动微法院”的注册及电子送达的确认。每月对法官助理“电子送达确认率的两个90%”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四、三个全面

  各流程全面推广。立案阶段,龙华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最显著位置摆放“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二维码及注册指引,并在诉讼引导、立案阶段及信访阶段,动员当事人注册“深圳移动微法院”,同时引导原告及原告代理人签署同意电子送达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及签署同意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新送达地址确认书全面启用。为配合电子送达的应用,在深圳中院统一制定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基础上,更新“电子送达”相关内容,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勾选同意以微信账号作为接收诉讼文书和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送达地址,为更好地发挥微法院电子送达功能提供基础保障。

  无纸化立案全面实行。龙华法院制定《无纸化立案工作规定(试行)》,探索实行无纸化立案,即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向本院提交的立案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审核通过的网上立案申请,直接予以登记立案。该规定明确了无纸化立案的途径、条件、案件范围、审核要求等,同时规定了对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可以不提交裁判文书的纸质版原件,只需提交裁判文书的电子版供立案人员核对。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其由电子送达方式接收的法院的法律文书可直接上传至网上立案平台。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已开设了无纸化立案专窗,通过无纸化立案的契机,强化微法院注册使用和电子送达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