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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3546号裁决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4年01月1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市尚学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琳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3546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1月1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宾馆花园18栋信盈广场B栋3层。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2202066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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