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宇丰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兹有你公司的员工杨琴于2022年9月14日向我局申请欠薪垫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9月19日依法受理该欠薪垫付申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剑锋自2022年9月14日至今,经工作人员连续多天采用电话、短信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告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剑锋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到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人力资源局205,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6156)接受调查,处理拖欠员工工资事宜。如逾期不至,将视为逃匿,我局将依法处置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事宜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