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EN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人力资源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试行)》(深龙华人〔2020〕13号)自2020年1月19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故我局将于2023年1月19日起暂停受理技能人才认定业务。申请人于2023年1月19日前提交的技能人才认定业务照常办理。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我局已开展政策修订相关工作,届时技能人才相关业务办理要求以新政策内容为准,敬请留意新政策及其政策解读文件的发布。
咨询电话(工作日):0755-21083042。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