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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 号:深龙华人〔2023〕1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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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已经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完善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以下简称“英才港”)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省、市人才及创新创业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指南。

  英才港旨在广聚英才、智汇龙华,为人才提供一揽子扎实创业服务,构建人才创新创业新生态。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局”)作为英才港统筹管理单位,对英才港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区人力资源局可委托专业运营机构负责英才港日常管理、团队引进和服务工作等运营管理工作。

  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所有入驻英才港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以下简称“入驻单位”)。

  本操作指南所称“团队”,指尚未办理商事登记的团队。

  二、服务管理

  (一)入驻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享受办公卡位,申请工位数原则上不超过六个。如所需工位确有必要超出上述标准的,或在入驻期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调增或调减的,需向运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二)入驻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使用会议室等英才港公共设施,使用前需提前向运营单位预约。英才港公共设施使用参照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场地使用规范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运营单位负责对入驻单位办公空间的申请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入驻单位办公空间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局。

  (四)入驻单位可享受英才港提供的咨询、对接、推介等服务,包括:

  1.政策、工商、财税、法务等咨询服务。

  2.银行、孵化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等融资对接服务。

  3.项目路演、参展参会、成果展示等项目推介服务。

  4.企业咨询、政策申报、人才培养等第三方机构对接服务。

  三、入驻条件

  (一)申请入驻英才港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团队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备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培养对象。

  (2)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成员。

  (3)博士、博士后人员。

  (4)海归人员、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2.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团队负责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

  3.入驻单位成员身体状况须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年龄原则上应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4.如已经在深圳市办理商事登记,研究成果或项目尚未实际转化为产能的,登记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5.已注册成立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若为股东,须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以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簿中“股东信息”栏目显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为准),并在入驻之日起2个月内将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至英才港所在地。

  6.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未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区人力资源局以与区重点产业的匹配程度和科研成果的影响程度为主要评估标准,择优选择符合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团队和企业入驻英才港。

  (三)符合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团队和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驻英才港:

  1.获得高新技术认定,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2.承担区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所开展的项目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4.留学人员企业(参照《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1号)相关规定认定)。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二)《个人简历表》及符合入驻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如高层次人才证书、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认证等;

  (三)《商业计划书》;

  (四)《申报承诺书》;

  (五)已办理商事登记的申请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办理商事登记的申请团队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七)其他辅助材料如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团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需由团队负责人签名。

  五、 入驻流程

  (一)申请。拟入驻单位负责人(企业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团队为团队负责人)作为代表向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核。运营单位对入驻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

  (三)审批。区人力资源局对初核通过的入驻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确定拟入驻名单。

  (四)公示。区人力资源局通过官方网站对确定的拟入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驻。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向拟入驻单位发放入驻通知书。拟入驻单位凭入驻通知书签订入驻协议,运营单位按照入驻协议为拟入驻单位办理入驻手续。

  六、管理与监督

  (一)入驻管理

  1.首次入驻。入驻单位的首次入驻时长为6个月。

  2.续期申请。如入驻单位因自身项目发展需求需延长入驻时间,应在入驻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向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项目发展证明材料。运营单位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场地使用情况对续期申请进行初核,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原则上入驻单位累计入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项目特别优秀的,由区人力资源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入驻时长。

  (二)监督管理

  入驻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区人力资源局有权要求入驻单位进行整改,入驻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其他退出管理处理:

  1.入驻单位的工位全部长期空置(连续十五日未使用或一个月内累计二十日未使用);

  2.入驻单位的工位空置率较高(实际入驻工作人员未达到入驻时申请的工位需求的百分之五十(不含本数)以上);

  3.入驻单位不服从英才港各项管理规定。

  (三)退出管理

  1.主动退出。入驻单位因自身原因申请主动退出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递交书面申请至运营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2.到期退出。入驻单位入驻期满,应按照约定时间办理退出手续。

  3.其他退出。入驻单位在入驻期内出现以下行为的,终止入驻协议,限其在三个工作日内退出英才港: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被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利益;

  (3)入驻后开展不符合申报创业项目的其他工作或私自转让工位;

  (4)不履行入驻协议或承诺;

  (5)存在其他应当退出英才港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符合操作指南规定申请条件的,不视为已获得入驻英才港资格;最终能否获得入驻资格,需经区人力资源局择优确定。

  本操作指南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申请表

  附件2: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申报承诺书

  附件4: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入驻协议

  附件5: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英才港退出申请表

  附件6: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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