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5日

名 称: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用工支持申报操作指引

文 号:深龙华府办〔2022〕4号

主 题 词: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用工支持申报操作指引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2年03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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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及补贴标准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2022〕4号)第七条“用工支持”。

  (二)补贴标准

  鼓励企业稳岗留工。对区四类百强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2022年3-5月平均缴交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2022年1月的95%),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5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二、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

  三、申报条件

  (一)被龙华区政府认定为纳税100强、工业100强、服务业100强、中小微创新100强的企业(以最新认定名单为准)。

  (二)2022年1月、3月、4月、5月已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三)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龙华区四类百强企业(2022

  年3-5月平均缴交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2022年1月的95%)。

  (四)不存在本年度及上年度经龙华区(街道)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补贴的情形。

  四、办理流程

  (一)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龙华区纳税100强、工业1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名单,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提供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名单。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对龙华区四类百强企业2022年1月和2022年3-5月平均缴交失业保险人数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2022年3-5月平均缴交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2022年1月的95%的企业名单,提供相关企业的2022年3月实际缴交失业保险人数以及该部分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该名单作为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及2022年3月企业实缴失业保险人数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对未超过20万元补贴上限的企业按2022年3月企业实缴失业保险人数进行补贴,对超过20万元补贴上限的企业按20万元进行补贴。

  (二)征求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拟补贴名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补贴的,区人力资源局将视情况予以核定;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区人力资源局将按相应程序办理。

  (三)推送“免申即享”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系统站内政务信息、政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免申即享”信息。

  (四)确认申领意愿。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在收到信息推送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指导企业确认申领意愿,并将企业意愿确认情况汇总反馈至区人力资源局。

  (五)对外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将申领意愿情况汇总后形成拟补贴公示名单,并将拟补贴公示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相关程序确认最终企业发放名单。

  (七)资金拨付。区人力资源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拨付。

  五、附则

  本操作指引由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操作指引自2022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与《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一致。

  六、名词解释

  免申即享:基于数据账户基础建设成果,通过共享数据、数据匹配、协同审核的方式,主动查找、主动告知,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通过转变政策兑现方式,实现政府“上门送政策”,解决企业和群众对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难题,切实提高政策的到达率和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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