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0年02月03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拟订人力资源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政策,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履行人力资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系统包括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本级,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调解服务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行政编制总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8人;事业编制总数15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雇员5人、临聘员额65人。具体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本级行政编制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8人;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编制9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调解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雇员5人、临聘员额6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解决好就业促进、劳资纠纷调解、欠薪纠纷整治等紧迫问题,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加大对劳务工群体的帮扶力度。

  2.进一步巩固技能“工匠”发展基础,壮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华匠传研所等培育载体,同步提升技能培训、鉴定、竞赛水平。

  3.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流程,着力提升工作效率,探索建立完善和粤港澳大湾区相对接的人才引进体系。

  4.进一步扩充劳动关系服务网络,继续做强关爱劳务工活动品牌,完善劳动仲裁工作机制并大力开展“移动仲裁庭”活动。

  5.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设龙华区劳资监控预警系统,加快落实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确保社会安全有序和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部门预算收入39,701万元,财政预算拨款39,701万元。

  二、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部门预算支出39,7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16万元、公用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38,177万元。

  三、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无初始预算数据。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预算39,70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16万元、公用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38,177万元。

  (一)人员支出1,4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38,17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4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事务、临聘人员劳务费、公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单位机动经费;

  2.就业促进工作1,15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能力建设、精准扶贫劳务协作、企业用工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

  3.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42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事务管理、人力资源机构管理;

  4.劳动仲裁工作8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5.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5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劳资纠纷预警调处工作;

  6.劳动调解工作39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关系、劳动诉求服务等工作;

  7.政府绩效考核专项3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

  8.计划生育考核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考核奖励金;

  9.就业创业补贴专项722万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青年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职业介绍等补贴经费。

  10.预留机动6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

  11.人才工作专项资金32,400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寻聘奖励、学术研修资助、配偶就业资助;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博士后及各类载体资助、区留创园项目建设资助;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奖励补贴。

  12.欠薪应急2,000万元,主要为区欠薪工作预留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41万元,其中包括2020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1万元和2020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具体是货物采购41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和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调解服务中心,共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2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2020年根据实际需求报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本级、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深圳市龙华区劳动调解服务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均要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次年3月底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区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系统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8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以及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区财政部门备案。区财政部门选取部分政策或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1.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万元,由于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无初始预算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为3022万元。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